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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科〔2018〕85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宁德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认定宁德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164名(名单见附件)。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扶持政策,按照《宁德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做好辖区内科技特派员建档管理、指导服务等工作,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实施。
附件:2018年宁德市科技特派员名单
宁德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18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