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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单位、高校科研院所: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的通知》(闽科函〔2019〕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做好2019年省级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统筹兼顾,确保省级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
二、要适时掌握个人、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注册申报的动态,按照乡镇全覆盖的目标合理调整布局。
三、按照省厅通知的时间节点,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出现企业科技人员服务本企业现象。
四、各县(市、区)要建设1-2个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 要有意识挖掘培树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事例和工作成效,并做好典型宣传。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的通知》(闽科函〔2019〕56号)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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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