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 >> 通知公告 >> 浏览文章
各县(市、区)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的通知》(闽科企〔2020〕2号)要求,请你们及时通知辖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取得入库登记编号且至申请截止日仍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应无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创新资金项目)、创客进入系统填报《福建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并提供包括购买服务的发票、付款凭证(创客可不提供)、购买服务的合同或佐证等附件材料(创客由入驻管理机构代为申请)。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申请对象请于4月2日前打印纸质申请表(含附件,附件材料请根据申请科技创新券服务情况所填服务内容次序一一提供)一式三份及佐证材料原件提交至相应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表及其附件和佐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于4月10日前出具推荐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0593-2093099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的通知(请登录福建省科技厅网站自行下载,网址: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001/t20200116_5181912.htm)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