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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规划

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6年05月1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试 行)

 

 

核心区管委会
2013
年12月26日


一、园区名称

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

二、园区概况

(1)园区地理位置

福建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其核心区选址为蕉城漳湾、飞鸾至城澳沿线30公里临海区域,面积约10300亩。宁德地处福建东北部,枕山面海,北接温州,南连福州,西傍南平,东望台湾(与基隆港距离仅126海里),独具“北承南联、西进东出”的区位优势,是连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及台湾省三大经济区尤其是长三角的“桥头堡”,也是连接江西、安徽、湖南、湖北等内陆地区的重要出海口。

(2)园区主导产业(产品)

海洋渔业是园区主导产业,目前已形成集种苗、养殖、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海洋渔业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以海洋生物医药为主的海洋新兴产业也已具雏形。其中“宁德大黄鱼”已被国家质监总局等部门授予“原产地地理保护标志”,荣膺“中国大黄鱼之乡”,其主导产品大黄鱼、海带、坛紫菜、鲈鱼、鲍鱼、二都蚶、太平洋牡蛎等水产品蜚声海内外。宁德现已成为全国******的大黄鱼网箱养殖基地,年产大黄鱼10万吨以上,其养殖规模、产量及产值均居全国首位。园区力争通过三年的建设时间(2013年1月-2015年12月),重点推进现代海水养殖业、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洋生物医药、渔业装备、滨海旅游与海洋文化等6大主导产业向规模化、集聚化、高端化发展。

(3)管理机构

园区设立核心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园区的管理机构。由蕉城区领导任管理委员会主任,下设园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办公室、规划与建设科、产业指导科,具体负责行使园区建设与管理中的政府职能,根据园区的总体规划,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规范入园企业的各项管理办法,为入园企业、技术部门、合作组织等提供各项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及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4)主要技术支持和合作单位

园区拥有福建省闽东水产研究所、宁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宁德市水产研究开发中心、宁德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福建省大黄鱼企业重点实验室、蕉城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蕉城区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及蕉城区农科所、蕉城区科技情报所、科技开发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一批涉海科研机构并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厦门大学、上海海洋大学、集美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所、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园区已成为上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活动、人才培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科技创新创业的重要基地。园区拥有*********水产原良种场、省级大黄鱼重点实验室、大黄鱼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孵化基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研发平台。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省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其中在大黄鱼、鲈鱼、缢蛏、泥蚶等人工育苗技术领域居国内领先水平,刺参、鲍鱼等名优新品种得到大规模推广,取得了一大批自主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获得了多项国家、省部级等科技进步荣誉。

(5)企业和农户情况

目前园区已进驻50多家水产企业,拥有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4个;*********水产原良种场2家,国家大黄鱼遗传育种中心1家(在建);无公害水产品认证企业23家;中国驰名商标3个,省著名商标12个,无公害产品13个,配套完善了垂钓、游艇、游泳、餐饮、娱乐、休闲等设施,带动科技示范户2000多家,为当地农渔民提供了12000个就业岗位;通过以科技项目为载体,不断加快海洋渔业科技专家为特色的产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专家+龙头企业+农户”、“专家+科研院所+农户”、“专家+中介服务组织+农户”三种有效运作经营模式,依托科技项目实施、成果转化和技术培训等方式,促进了科技技术在园区的示范与推广,带动了周边十几万育苗、养殖、加工等产业的农渔民开展优质苗种培育、健康养殖和产品精深加工。

三、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为主要依据,围绕宁德市委、市政府建设“六新大宁德”总体部署,立足宁德海洋资源特点和产业优势,突出“资源汇聚、科技创新、示范引领、高效生态”理念,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构建“企业+科技+基地+农户”的运作系统,推动海洋渔业向产业集聚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推进园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创新,深化宁台合作,配套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将园区打造成为集产学研一体,具有产业集聚、科技研发、生产、创业孵化、示范、生态、配套等功能齐全、机制灵活、运作高效的综合型产业园区,促进渔民增收,切实提升园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带动宁德及周边地区海洋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经济收入,为我国现代海洋渔业发展提供可借鉴的产业模式与示范样板。

(2)建设原则与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中介参与、项目带动、企业运作、基地示范、农渔民受益”的基本原则,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产业布局和控制性规划,充分发挥宁德的独特资源环境和产业优势,按照低碳、低污染、节能减排等环保要求,科学规划园区空间布局,完善园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推动海洋渔业优化升级,强化海洋科技创新支撑,以现代海水养殖业、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服务、海洋生物医药、渔业装备、滨海旅游与海洋文化等产业为重点,通过项目带动和资源整合,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的技术合作,建设海洋渔业发展所急需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信息服务、中小企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力争突破一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一批重大技术成果,发展壮大一批创新示范企业,努力建设创新创业能力强、产业优势突出、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海洋渔业科技园区,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为宁德及周边地区海洋渔业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总体目标

立足闽台合作及海峡西岸“环三”区域区位和海洋产业基础优势,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为支撑,通过实施“2346”科技示范工程,积极培育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渔业现代服务业、海洋观光旅游与休闲渔业等新型产业。探索建立“品牌+标准+规模”的生产经营体制和“科技—产品—市场—产业” 的协调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科技特派员机制,实现产业链拓展延伸,增强产业集群效应,推进海洋渔业和区域经济走上现代化和产业化之路,带动周边地区海洋渔业经济持续高效发展和农渔民收入快速提高。到2015年底建设期满后,园区固定资产投资达18亿元,生产总值达50亿元以上,利税5亿元,出口创汇3.5亿美元以上。

四、园区定位和主要功能

园区定位为现代海洋渔业发展的新型模式,是海洋渔业技术组装集成的载体,是现代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是市场和农渔民连接的纽带,是现代海洋渔业科技的辐射源,是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的基地。园区建成后具有现代渔业科技创新创业、科技成果孵化、科技示范、人才培训、科普教育、旅游观光等综合功能。按照宁德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核心区主要承担海洋与渔业科技项目的引进和孵化、新品种的培育、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洋文化和配套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完善技术创新体制,提高园区生产力和科技水平,带动示范区技术转化和产业升级;续而把技术扩散到辐射区。核心区选址以蕉城飞鸾镇为中心的沿线30公里临海区域,总面积约10300亩,其中用地面积3900亩,用海面积6400亩,形成“一园两中心四基地”的规划结构,即建设海洋文化产业园、海洋渔业研发与合作交流中心、综合配套服务中心,海水良种繁养基地、海洋渔业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海洋生物高值化精深加工基地、海产品冷链物流基地。

(1)海洋文化产业园

①建设地点与规模:位于蕉城区飞鸾镇至三都城澳,建筑总面积约2000

②主要功能与发展重点:建设海洋渔业文化展示馆、大黄鱼科技博物馆。

(2)海洋渔业研发与合作交流中心

①建设地点与规模:位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园区管委会综合大楼内(用地面积7.5亩),建筑面积约6000;蕉城区飞鸾镇园区核心区(用地面积1.2亩),总建筑面积约600

②主要功能与发展重点:重点开展大黄鱼、鲍鱼、紫菜等鱼虾贝藻特色优势海产品规模化、标准化海水健康养殖、海产品高值化加工技术研发,以及海峡两岸海洋渔业技术交流与合作。

(3)综合配套服务中心

①建设地点与规模:位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园区管委会综合大楼内(用地面积7.5亩),建筑面积约6000;蕉城区飞鸾镇园区核心区(用地面积1.2亩),总建筑面积约600

(4)海水良种繁养基地

①建设地点与规模:位于蕉城区飞鸾镇至三都镇及海上健康养殖基地,基地面积7300亩,其中优质苗种繁育基地面积900亩,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面积6400亩。

②主要功能与发展重点:完善原有的*********大黄鱼原良种场功能建设,重点开展大黄鱼、石斑鱼等鱼类良种繁育及海上高效健康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和大黄鱼种质库建设。

(5)海洋渔业装备研发与修造基地

①建设地点与规模:位于蕉城区飞鸾镇至三都城澳码头输港公路沿线,用地面积50亩。

②主要功能与发展重点:重点开展工业化循环水养殖设备、智能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设备、远程在线水质数据监测系统的研发与制造,以及渔船、渔政船研修。

(6)海洋生物高值化精深加工基地

①建设地点与规模:位于飞鸾镇沿城澳方向,用地面积2800亩。

②主要功能与发展重点:着重引进、培育壮大一批以海产品为原料的生物制药、保健品、功能食品、高值化加工等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水产品深加工、海洋生物开发基地。

(7)海产品冷链物流基地

①建设地点与规模:位于飞鸾镇,用地面积150亩。

②主要功能与发展重点:以冷链和信息系统为支撑,建设海洋水产品冷冻冷藏、包装、运输、检验、配送等系统,完善水产品供应链,推动形成现代渔业冷链物流集群。

五、园区建设进度安排及具体任务

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建设期限为3年,按照“总体规划、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全面提升”的思路,时间为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根据园区总体规划和建设目标要求,其建设期间的进度安排和年度目标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开发起步阶段(2013年1月-2014年2月)

科学规划与布局,制定优惠政策,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启动,使核心区规划功能建设内容基本到位,初步形成具有地域特色优势的产业基地构建。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大型海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海外留学人员入驻园区,采取“提升一批、引进一批、合建一批、创建一批”,迅速增加园区企业数量、扩大产业规模、拓宽产业领域、提高科技实力,基本形成集海水良种繁养、海洋渔业装备、海洋生物高值化精深加工、海洋旅游观光的研发、生产、贸易、出口基地为一体的规模化产业雏形,核心区产值达35亿元。具体考核指标为:

(1)在海水高效健康养殖方面:建设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基地面积达到800公顷,培育4个优良品种,引进和培育国内外领先技术、新成果、新发明2项以上;年产优质健康苗种的生产能力达到5亿单位以上,年养殖大黄鱼、鲈鱼、鲍鱼等地方优势品种2.5万吨,直接和间接带动农渔民增收5亿元以上。

(2)在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海洋生物医药方面:引进和培育销售收入超亿元的水产龙头企业1家,高值化精深加工和海洋生物医药产值占水产品加工总产值5%以上,新增1个福建省著名商标、知名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

(3)在海洋旅游与海洋文化方面:吸引并接待游客40万人次,预期年产值达2.5亿元。

(4)通过海洋渔业科技与成果合作交流,培训科技特派员30人,农渔民培训2000人次以上。

第二阶段,加快开发阶段(2014年3月-2015年2月)

在一定产业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使园区建设由数量扩张阶段转为质量提升阶段,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能力为核心,引进一批大专家、开发一批大产品,培育一批大企业,占领一批大市场,迅速把现代海洋经济产业做大做强。实现研发、生产、贸易、服务、旅游的全面升级,达到现代化、国际化标准,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的研究开发中心、开发一批国际名牌产品,培育一批国家知名企业,迅速提升园区产业规模与知名度,初步形成园区特色产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核心区产值达40亿元。具体指标为:

(1)健康苗种繁养示范基地面积扩大至1000公顷以上,新增自主创新和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5个,引进和培育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新发明5项以上;年产优质健康苗种的生产能力达到6亿单位以上,年养殖大黄鱼、鲈鱼、鲍鱼等优势品种3.5万吨,直接和间接带动农渔民增收7亿元以上。

(2)继续引进和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水产龙头企业2家,高值化精深加工和海洋生物医药产值占水产品加工总产值8%以上,新增1个福建省著名商标、知名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

(3)引进和培育海洋渔业装备研发与制造龙头企业1家,生产并推广应用现代渔业设施,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

(4)吸引并接待海洋旅游与海洋文化观光游客60万人次,预期年产值达4亿元。

(5)通过海洋渔业科技与成果合作交流,年培训科技特派员50人,农渔民培训3000人次以上。

第三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15年3月-2015年12月)

使园区建设逐步进入全面增长、实现突破,持续发展的新阶段,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增强产品与企业核心竞争力,关键拥有一流人才,开发一流产品,把人才作为第一战略资源,引进人才用国际标准,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充分发挥海水原良种繁育、网箱健康养殖、岸基工业化养殖、海洋生物高值化精深加工、海洋装备、海洋医药等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公共服务功能,使园区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和应用能力大大提高,初步建成海水健康养殖研发中心、科技特派员技术培训与信息服务中心、大黄鱼种质库(省企业重点实验室)、海产品高值化精深加工园、海产品贸易物流园、海洋旅游观光园,海水健康养殖技术研发能力、技术培训与信息服务能力基本具备,海洋旅游与海洋文化和海产品贸易物流等产业形态基本形成,园区管理运行规范高效,园区核心区产值达到50亿元。基本达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考核验收要求。具体考核指标为:

(1)园区实现生产基地健康高效化、工厂化、规模化、产业化,新增自主创新和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5个以上,种苗繁育基地形成年产7亿单位优质健康苗种的生产能力,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基地面积达到1500公顷,辐射带动福建、浙江沿海养殖面积30万公顷以上,直接和间接带动农渔民增收9亿元以上。

(2)培育和壮大一批科技型水产品企业和出口型水产品加工基地,引进和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水产龙头企业2家,高值化精深加工产值占水产品加工总产值10%以上,新增1个福建省著名商标、知名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

(3)引进和培育海洋渔业装备研发与制造龙头企业2家,生产并推广应用现代渔业设施,园区内海洋渔业装备企业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

(4)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海洋渔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具有较强研发转化能力和科技推广服务能力,引进、推广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发明、新成果达10项以上。全面构建起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等不同层次的海洋渔业科技园区发展体系,社会化的综合技术服务和合作交流体系基本完善,年可培训科技特派员100人,参训农渔民达到5000人次以上。

(5)园区年可吸引并接待游客60万人次,年产值达3.8亿元。

(6)园区固定资产投资新增18亿元,年生产总值达50亿元以上,利税5亿元,出口创汇3.5亿美元。

六、园区资金筹措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概算

根据园区总体规划空间分布和核心区建设内容,到2015年建设期满核心区固定资产投资为18亿元。

园区总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建筑

工程

设备及

安装

设施

工程

其他

费用

小计

核心区

建设

18000

57000

90000

15000

180000

(二)资金筹措

按照园区管理运作模式和融资机制,园区资金来源包括建设单位自筹、国家与地方扶持资金、银行贷款及引进企业及社会投资四部分。其中建设单位自筹占园区总投资的35%;国家与地方扶持资金占25%;引进企业及社会投资占40%。国家与地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核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渔民的补贴,建设单位自筹部分主要用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银行贷款、社会投资及引进企业投资主要用于园区各类产业项目开发和园区企业生产经营。

(三)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初步概算,到2015年建设完成期满后,整个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固定资产投资新增18亿元,年生产总值达50亿元以上,利税5亿元,出口创汇3.5亿美元。

(2)社会效益

①科技贡献

园区建设项目完成后,可初步形成福建蓝色经济试验区和海峡西岸“环三”区域的海洋渔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技术示范推广平台,通过技术特派、研发、引进和组装、集成及中试熟化,解决一批影响园区及周边地区海洋渔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可形成一批特色海水养殖与海产品加工、经济渔港贸易与物流和海洋观光农业的标准化、产业化技术模式与示范样板,提高沿海地区海洋渔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养殖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力水平。通过“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的技术梯度扩散,引导我国东南沿海区域海洋渔业的优质、高产、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②产品贡献与就业贡献

园区项目建成后,可以为国内外市场提供大批的优质海产品,包括优良水产品种、种苗及鱼、虾、贝、藻及其精深加工产品等,并有效提高海洋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对城乡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园区建设与发展需要大量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农渔民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为本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据园区项目实施的初步测算,园区核心区、示范区等可安排就业岗位1万人以上,年可培训5000人次以上,显著增加沿海农渔民转产和就业机会;园区基础建设也能带动当地建筑、建材、运输、餐饮、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有效拉动内需,增加农渔民收入。

③生态效益

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不仅使项目区的水产养殖与加工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通过推广优质种苗、养殖结构优化、健康养殖、无公害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与技术,可以明显改善沿海地区的海水环境及产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并推进节能、节地和清洁生产。园区建设还可以有效保护和改善海洋渔业资源环境,对海洋观光农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优美的观光、休闲场所。

七、园区组织管理

(一)园区管理机构

(1)核心区管理委员会及其科室职责

管委会组成:

主      任:曾家庆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常务副主任:张宇飞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章力毅  飞鸾镇党委书记

            陈久诚  飞鸾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  峰  区科技局局长

管委会内设综合协调办公室、规划与建设科和产业指导科。

其中综合协调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指导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入驻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指导园区内企业的科研、新产品的开发、科技项目及科技品牌建设的申报和管理。

规划与建设科主要负责编制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和组织实施园区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对园区企业进行服务、监督和相关管理;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

产业指导科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建设的各项政策,探索海洋产业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对园区内企业进行海洋产业的相关服务、指导、监督与管理。

(2)园区专家委员会

园区专家委员会由蕉城区政府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作为园区发展的咨询和技术指导机构,负责对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审定,实施计划及可行性分析,以及提供技术咨询等。协助领导小组进行项目决策和技术管理,进行项目论证、评审、考核,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园区可根据需要,确定部分专家作为园区常任责任专家,进行经常性技术指导。

(二)核心区运行机制

园区运行按照政府引导、中介参与、项目带动、企业运作、基地示范、农渔民受益的基本原则协调发展,重点从市场化经营机制、技术服务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投融资机制等进行规范和完善,突出业主开发、市场运作、科技先导、滚动发展的指导思想。

(1)实行政府宏观调控,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在蕉城区政府领导下的各部门相互支持与配合,在资金投入、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撑,使园区技术依托单位与示范基地(企业)、研究成果与生产、科技人员与农户有机结合,保障园区建设运行的具有良好的政策与管理环境。

(2)按企业化运作模式,全面推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业主机制。

园区管委会为入园企业提供服务,但具体项目由投资企业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组建和运营,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做到产权清晰,权责分明,建立具有法人投资、企业化经营、产业化开发的运行机制。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对进入园区项目进行严格的考核、考评、验收,对能按合同、项目要求实施完成各项任务指示的给予支持,考核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或企业取消其在园区享受优惠政策待遇。

(3)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资机制,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吸纳民资等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优化服务机制,鼓励以股份制形式创建技术开发、产业公司以及风险投资等金融公司,吸引国内科研机构自带项目经费参与园区建设。完善招商服务机制,园区着力引进和培育具有资金、技术、产品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4)加强科技特派员机制建设,促进产学研的进一步结合。

加强科技特派员机制建设,在充分发挥现有政府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作用的同时,按市场化原则发挥园区企业和科技人员的技术服务积极性,建立稳定的技术依托和来源,把新技术、新品种不断地注入园区并扩散出去。 

(5)建立产学研联合攻关机制,市场化、信息化技术推广服务机制。

支持高等院所通过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等方式,面向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针对技术难度大,生产中亟待研究与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以项目课题进行公开招标,组织国内外相关技术力量联合攻关。建立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根据企业对技术创新的需求,为企业提供技术导入、咨询诊断、专利战略、品牌战略和培训等多样、灵活的服务。

(6)发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用,建立产销合同制

按照“民有、民享、民营”的方针,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园区企业与基地农户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三)配套政策

按照《“十二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以及《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2-2016年)》、《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海洋经济的九条措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中共宁德市委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结合《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宁德市蕉城区海水养殖水域规划》、《蕉城区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宁德市沿海对台港口优势以及工业建设、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福建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配套政策,建立能持续服务于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支持系统。具体包括:

——为进入园区的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优惠政策,尤其是台商,争取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有关税收、金融、信贷、进出口、风险投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包括对园区高新技术项目实行所得税减免优惠和提取技术开发费用等。

——为进入园区创业的科技人员提供优惠政策,如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获科技奖的建设项目,在园区领办企业,允许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特种经营权、商誉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股份投入。对园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创造巨大效益的中介人、管理人员、企业家,政府应给予奖励。

——为进入园区的高科技项目提供优惠政策,对高科技项目企业的用地、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贷款等优先审批和使用;并给予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扩大园区龙头企业的进出口自主权。从培育和发展外向型创汇农业角度,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和政策扶持,让园区龙头企业方面具有更多的进出口自主权,使园区在技术、产品等的输入和输出强度加大,积极扶持龙头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四)保障措施

(1)积极开拓投融资渠道,建立园区多元化投入保障体系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全社会参与的多主体、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尤其要突出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运用市场化管理机制,实行从资金、技术、人才到资源、产品、商贸流通的全方位开放,营造良好的投资与建设环境。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内外企业和个人,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以资金、技术、设备、知识产权等各种方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到园区进行建设。鼓励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担保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广泛开辟各种融资渠道,帮助解决中小农业企业和农渔民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加强政府对创业投资的引导、协调和监管,制定创业投资管理条例和措施,保证其为园区建设发挥重大作用和效益。

(2)拓展技术和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园区技术保障体系

制订优惠政策和建立灵活机制,结合《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园区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建立园区技术引进和人才引进的保障体系,逐步形成园区稳定的技术和人才输入渠道和制度,特别是推进闽台人才交流合作。有效提高来入园工作和创业的高层次技术人才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采取技术资金入股、创办租赁企业、开展学术交流,承担科研、推广项目等多种方式,吸纳优秀科技人才。建立健全科技信息服务网络,为企业、科技人员和广大农渔民提供服务;加大人才培训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强度,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村教育和科技普及体系,全面提高园区及周边地区农渔民的整体科技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

(3)制定并落实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立足高效生态的发展理念,大力引进循环生产新模式、新技术,完善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提高集中治污和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对进入园区的建设项目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努力打造企业污染物集中治理、资源集中使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生态园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园区内的森林资源,特别是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控制占用生态公益林和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

(4)严格执行园区企业引入和退出管理制度

建立一套规范的园区企业与项目的入选和退出标准,坚持高标准和严格把关确定入园企业和项目,对已入园的企业和项目建立监管机制和考评指标,一定期限内无法改善的责令其退出园区,确保园区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园区发展过程中,对技术成熟度差、产业化水平和效益低,或产业与产品市场定位失误、经营管理能力不足,出现企业丧失竞争力、难以为继的企业和项目,应该及时终止和劝退,避免这些企业或项目浪费园区资源、损害园区形象、影响园区整体发展进程。

(5)强化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大科技特派力度和区域合作

     抓住海峡西岸区域发展的机遇,大力推进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快海洋渔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强化科技特派员机制,促进园区健康发展。树立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合作精神,积极发展与周边省市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加强与国内外相关区域及科研机构合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海洋渔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和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并有效提升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国内外影响力和竞争力。


 

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建设实施方案